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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官方微信公众号
◆持之以恒办实事 久久为功惠民生
2023 年 10 月 1日,《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正式实施,明确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供应企业违规加价行为,街道办事处负责依法查处本辖区内社区股份公司、物业、房屋出租人或者管理人等单位和个人违法加价收取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费的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通力协作,先后通过印发实施方案、加强政策宣贯、制定执法指引、组织专项行动、强化暗访督导等多项举措,严厉打击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违规加价行为。
◆营商环境视域下转供电价格治理研究
目前的转供电市场存在着透明度、合理性和灵活性不足等一系列问题。本文提出的治理模型,通过坚决遏制价格增量和加大执法力度,以及严厉打击违规加价行为,以优化转供电价格管理。本治理模型的创新点在于,综合多个治理维度,提供了一个系统的解决方案。还推广通过多角度和多渠道的普法宣传,旨在建立一种长效的转供电治理机制。这些措施将有助于实现转供电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校外托管服务机构(含“小饭桌”)的监管对策探析
长期以来,针对校外托管服务机构(含“小饭桌”)存在和出现的问题,应由谁来监管,如何有效监管,一直争议不断,也未形成一套较为具体完备、既治标又治本的长效之策。为此,笔者从校外托管服务机构(含“小饭桌”)的经营现状、问题,监管部门职责及监管对策入手,进行探析讨论。
◆拓展信息路径 强化监测基础
近年来,价格监测工作面临着各种风险和挑战,围绕价格监测工作如何更好服务于发展改革事业,四川省泸州市严格按照四川省价格监测局下发的《四川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修订)》的通知要求,对价格监测信息系统进行优化升级;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围绕重点品种和服务,察实情、析原由、建良策,推动价格监测工作提质增效;与重庆江津、永川价格监测信息共享,建立“泸永江”重要商品价格监测数据库;积极推进关联部门价格监测预警协作;在“菜篮子”商品价格监测及信息发布上实现发改统筹、多部门协同。
◆市场监管部门价监竞争与反垄断工作动态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开展电动车充电收费检查;安徽省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公平竞争审查写进池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安徽省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六项”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联动;江苏省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用大数据平台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的探讨与分析;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一提、二建、三宣、四清”四步走,助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迈上新台阶;黑龙江省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冰雪低温极端天气下发生的价格违法行为;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传达学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加强经济活动文件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之浅见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也是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必然选择,更是释放市场主体活力的有效举措。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背景下长三角区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调查研究
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联动和协同,对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至关重要。公平竞争审查运行机制和保障制度能促进长三角区域内商品和要素的自由流动,防范市场分割、不正当竞争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现象的出现。
◆打造公平竞争审查“柯桥样板”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提质
近年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先行先试改革,成功开展国家级、省级公平竞争政策改革试点4项,全方位打造公平竞争审查“柯桥样板”,助力营商环境优质提升,推动相关产业政策向功能性、普惠性转变。“柯桥区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模板工作方案”,作为浙江省唯一公平竞争领域方案入选浙江省民营经济32条落地细则模板,“公平竞争环境评价全体系建设”项目入选全省“微改革”项目库。
◆稳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试点工作
为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场监管局高起点谋划、细化审查标准,提升审查便利度,营造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全省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兰溪经验。
◆“三式”强化不正当竞争监管 营造更优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近年来,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市场监管局聚焦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公平竞争的决策部署,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护企行动,以“增值式”“导向式”“专项式”全面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水平、推进公平竞争政策落实、优化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不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农贸市场转供电加价行为是否应该处罚
2023年10月,接到W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A农贸市场商户反映收取高额“代办费”问题调查情况汇报》,经查,A市场商户商户(含摊位)均单独设立电表,电费由B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收取,2021年全年共多收电费7199.03元,2022年全年共多收电费7168.3元,2023年1-9月共多收电费9250.43元,合计共多收电费23617.76元。A市场属暂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用电价格除输配电价属于政府定价范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外,按照市场价格购电,故A市场的电价由市场决定,对于B公司的上述行为不应再给予行政处罚。
◆物业公司违规支出公共能耗费的定性分析
住宅小区物业的服务质量关系到居民的满意度、幸福感。但目前,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频发,其根源多是业主不满意物业的服务质量和物业收费不透明。市场监管部门作为监督物业收费的主管部门,应认真分析物业的收费问题,缓和减少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的合法权益。以江苏省为例,物业收费虽纳入政府指导价范畴,并规范了收费标准和收费周期,指导价范围内的乱收费现象明显减少,但公共能耗费属代收代支范畴,因收缴和使用没有明确规定,已成为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焦点。本文通过一起业主举报案,分析梳理物业公司违规使用公共能耗费的定性分析和处理过程。
◆互联网平台经济反垄断规制的困境与出路
目前,我国平台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并逐渐向规范治理转变的阶段,但伴随高速发展垄断现象也随之出现。又因我国的《反垄断法》相关规范条款尚存不足、加之繁重的执法压力和司法经验的欠缺,使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规制陷入困境。本文认为,应从立法、执法与司法三个方面拓宽规制思路,优化规制方法,创新规制手段,以期更好地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浅论《反垄断法》在数字经济时代面对的挑战及应对
随着数字经济的兴起,数字平台的发展成为了新的商业力量,但同时也引发了侵害消费者权益和扰乱市场竞争的问题。虽然当前《反垄断法》针对数字平台竞争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修改,但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对此,本文立足数字经济时代背景,分析当前反垄断执法面临的挑战,从调和平衡多元价值目标、回应数字平台新型垄断行为、细化垄断行为面临的法律责任方面,重点探讨《反垄断法》应对数字经济的对策建议。
◆反垄断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程序续造研究
当下,市场经济活动日益复杂化,亟须加强反垄断检察民事公益诉讼与传统反垄断实施体系之间的衔接力度。本文剖析了现有诉讼请求在实践中面临的瓶颈,提出构建以“停止侵害”“恢复原状”为基础,辅以“行为保全”“恢复竞争秩序”等多重诉求体系的创新思路。针对赔偿金处理难题,建议设立“反垄断公益基金”。通过系统论证,阐释了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在完善《反垄断法》实施、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中的独特优势,为反垄断执法实践提供新的理论支持和制度构想。
◆数字经济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规制
本文主要讨论数字经济时代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规制问题。指出数字经济中的垄断行为如掠夺性定价、强制交易和非合理数据共享具有隐蔽性且难以被发现。现行的反垄断法规未充分考虑数字经济特点和商业模式的创新,如数据权利的归属和数据共享问题。提出应针对数字经济下市场支配地位的滥用,明确相关市场的界定方法,优化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标准,并补充立法责任条款。
◆我国药品行业价格垄断问题法律规制研究
药品行业是垄断行为的重点整治领域,原料药和成品药市场的健康运行依赖于有序的竞争。本文首先分析了药品行业价格垄断的现状和成因,包括市场壁垒高、研发投入大、行政管理权介入以及资金技术高密集型特点等。指出了法律规制面临的困境,如立法滞后、执法质效不足、法律冲突和执法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提出了规制药品行业价格垄断的新路径,包括完善立法、改进执法思路、加强处罚措施、建立原料药价格监测机制等,以平衡市场竞争秩序和促进行业创新发展。
◆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规制研究
本文探讨了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规制的基础理论,分析了平台经济的内涵和垄断格局形成的原理,讨论了平台经济反垄断规制的典型表现,如“二选一”行为、“大数据杀熟”和平台封禁行为,强调了反垄断规制的必要性。指出了平台经济反垄断规制在立法、行为认定标准、司法适用和监管水平方面的困境。建议完善立法体系、构建新的反垄断行为认定标准、完善司法适用和提高监管水平,以保护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互联网金融犯罪的法律规制
随着互联网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运用,众多新型金融产品、服务应运而生,互联网金融犯罪也日渐增多。由于互联网金融犯罪具有低成本、易实施、隐蔽性强等特点,现行的法律在应对时显得力不从心。因而需要规范管辖模式,确立电子证据的基本规则,加强机构、部门间的交流与协作,完善法律法规。唯有如此,才能为金融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功能主义刑法观下医疗数据犯罪的要素识别与适用
对医疗数据犯罪进行规制是基于社会治理的现实需要,应当以功能主义刑法观作为规制的基本立场。对犯罪要素的识别应当围绕行为独立判断,体现要素分析的价值。根据要素分析法合理选取认定犯罪的要素,从而对医疗数据犯罪行为进行妥当判断。运用要素分析法对医疗数据犯罪进行识别和分析,不仅具有减轻被告人负担、提升司法效率的现实意义,还具有消除《刑法》模糊性、完善《刑法》体系性的理论意义。
◆我国知识产权法典制定的必要性与内容架构
本文探讨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典制定的必要性,指出尽管知识产权法律规则未能纳入《民法典》,但知识产权法典化的需求依然存在。通过梳理我国国内学者对知识产权法典化的不同观点,分析了俄罗斯、法国和菲律宾等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典,以期为我国知识产权法典的内容架构提供借鉴。提出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典内容架构的选择,包括法律依据、性质、基本原则,并模拟了内容架构。本文认为,知识产权法典化是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的必然趋势,应谨慎推进。
◆著作权独创性法律问题的实证分析
独创性是一部作品区别于其他作品的内在尺度,而独创性的判定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本文通过分析龚某平与某研究院、杨某明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深入探讨了《著作权法》中的独创性问题。通过实证,详细分析了独创性在著作权保护中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和保护该特征。首先,回顾了案例的背景和法院的裁决结果;其次,从法理学角度探讨了独创性的法律含义、判断标准以及在著作权侵权案件中的应用;最后,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著作权独创性保护的建议。
◆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程序运行的审视及完善
《羁押听证办法》的出台正式将听证程序引入羁押必要性审查之中,为羁押必要性审查带来了新模式。通过审视听证程序在羁押必要性审查中的实践运行现状,发现其存在着部分听证审查案件的启动之必要性存疑、辩方人员缺席、程序流于形式等问题。为切实保护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应严格限定听证审查的适用范围、保障辩方人员参会、加强实质听证审查,大力促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程序的诉讼化发展。
◆养老保障视域下《民法典》赡养义务体系化研究
《民法典》中关于赡养义务的规定具有体系化特征,在立法过程中形成了“以家庭为核心,以子女为主体”的多层次赡养义务体系。赡养义务的具体内容由法律进行了类型化的规定,但其体系化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与其他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缺乏对老年人精神赡养问题的规定等。基于此,本文介绍了养老保障视域下《民法典》中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相关条款,分析了《民法典》中有关赡养义务体系化的作用,提出了《民法典》中有关赡养义务体系化的完善策略,旨在推进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持续发展。
◆算法性别歧视下女性平等就业权实现的困境与路径
算法技术在求职招聘、工作表现评估等领域的应用较为普遍,但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用人单位的决策权。算法性别歧视所具有的隐匿性、不可获知性等特征给女性平等就业权的实现带来了归责原则适用模糊、责任主体缺位等问题,鉴于此,本文以算法歧视行为的认定为研究视角,对用人单位算法技术的使用提出通过归责原则的明晰、比例原则的适用以及责任主体的确定等措施来保障女性平等就业权的实现。
◆单位犯罪刑事归责问题研究
本文深入探讨了单位犯罪刑事归责的问题,分析了我国单位犯罪刑事归责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单位犯罪认定标准不明确的情况。讨论了单位犯罪成为个人犯罪不合理辩护理由的问题,并介绍了代位责任理论、同一视理论、组织体责任论等单位犯罪刑事归责的主要理论。还探讨了组织体责任论在我国的应用,并提出了完善单位刑事责任理论的建议,以保护民营经济并确保司法统一性。
◆劳动者隐私权与用人单位利益平衡之探析
劳动者隐私权和用人单位利益之间的冲突时有发生。为有效解决该冲突,首先,要明确劳动者隐私权的范围,应当坚持劳动者隐私权属于权利范畴,只能反面作出限制和劳动者的隐私权范围要小于公民隐私权范围这两个原则。其次,用人单位获得劳动者隐私的范围要坚持合法获取劳动者隐私、基于公共利益获得劳动者隐私、合意获得劳动者隐私和基于用人单位重大商业利益获得劳动者隐私这四种情况。最后,在认定用人单位侵犯公民隐私权问题上除了依据上述规则外,还要坚持合意限制原则和合理性原则。
◆行政活动中个人信息权益救济研究
进入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成为一种重要资源。行政机关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方,依职权收集、加工、分析个人信息,建立电子数据网。但由于公共利益概念不确定、监管体系不完善、敏感信息公开过度等原因,个人信息保护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明确行政行为的告知义务、合理限制敏感个人信息的公开范围、建立有效的个人信息监管体系、完善事后赔偿措施有助于防范化解风险,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司法适用问题研究
本文深入探讨了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司法适用问题,包括定罪标准、刑事责任、证据收集和跨境追诉等方面。本文首先分析了信息网络犯罪的特点和对社会的影响;然后讨论了司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如定罪标准的界定、刑事责任的归属、证据收集的困难和跨境追诉的挑战;最后,提出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国际合作、提高执法机关和司法人员专业能力、加强公众意识和教育宣传等建议,以有效应对信息网络犯罪的威胁,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
◆信托关系司法认定的法律问题研究
信托制度引入我国以来,信托关系的司法认定一直存在争议。起初信托法律关系认定的问题主要是区分委托、行纪、代理、融资融券等关系,但随着设立信托关系结构越来越复杂化,又出现了看似信托关系,却不具有信托本质,或者说具有信托性质却不是基于设立信托目的的法律关系,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对于相关法律关系与信托法律关系认定不清晰等问题。本文通过分析信托法律关系认定的核心要件,认为信托法律关系认定的要件包括外部关系:主体的三方性(法律地位)以及客体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内部关系:三方主体(法律地位)之间特殊的权利义务与意图的确定性,以判断相关法律关系是否为信托法律关系。认为利用这些要件认定信托关系,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信托关系司法认定困难的问题,完善我国《信托法》。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版权化问题研究
本文探讨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的版权化问题,特别是以 ChatGPT 生成内容为例,分析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在理论和实践中是否应被视为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并指出了支持和反对版权化的主要论点。本文认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在客体和主体方面与现有著作权体系存在不兼容性,且版权化的激励作用存疑。因此,建议采取非版权化路径,通过合同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来平衡各主体利益,维护法律体系的稳定性,并增加公共领域的知识财富。
◆论数字音乐作品法定许可制度的构建
随着互联网及数字技术的迅速发展,听众选择音乐的方式已从实体唱片转变为数字音乐。而我国制作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制度,由于仅适用于音乐作品的复制发行,不适用于网络环境传播,在新时代下存在着制度供给不足问题。为了更好地平衡私人与公众的利益,破除数字音乐平台垄断,提升音乐市场经济效率,有必要将我国现行制作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制度予以改造,扩展延伸至网络传播环境。基于此,应立足于我国国情,提出数字音乐作品的法定许可,明晰制度适用范围、搭建权利保障框架等建议,使得数字音乐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与时代发展相契合,以推动数字音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地理标志权滥用的解析与法律规制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领域重视的不断提高,作为知识产权领域的地理标志也更多地被提及。地理标志作为当地产品与区域密切联系而形成的标识,不仅具有文化属性,更具有经济价值。但是,基于地理标志而产生的地理标志权由于缺乏明确的界定和规制,导致部分地理标志权利人滥用权利、扰乱市场秩序,甚至垄断市场。本文通过论述地理标志、地理标志权的概念及其要素,以“潼关肉夹馍”案为例,分析地理标志权滥用的原因,探讨如何更大程度上规制地理标志权被滥用的问题,从而进一步维护相关产品的市场秩序。
◆新疆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现状及对策
本文从乡村振兴和法治中国的视角,分析了新疆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发展现状和面临的挑战。指出地理标志在提升农产品价值、增加农民收入方面的重要性,同时也指出了申请积极性低、监管不力、管理职能重叠和市场受众有限等问题。提出了加强普法教育、明确使用权、优化管理职能和加强政府机构引导等对策,以促进新疆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有效保护和利用,推动乡村振兴。
◆数字化转型对企业ESG表现的影响
本文探讨了数字化转型对企业ESG表现的影响。通过实证检验了2009年至2022年间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研究发现,数字化转型显著提升了企业的ESG表现。分析了数字化转型通过减少信息不对称强化ESG表现的机制,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研究结果表明,无论是国企还是非国企,重污染行业还是非重污染行业,数字化转型均对ESG表现有显著的正面影响。
◆“一带一路”倡议下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
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并实施以来,我国与沿线国家的投资交流日益密切,但其背后的投资风险问题亦随之凸显。在这一背景下,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就显得尤为迫切与关键。我国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发起国,应基于该倡议的特殊性及与现有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适配性,主动担当起构建这一机制的重任。
◆经济新常态下劳动监察功能研究
本文研究了经济新常态下劳动监察的功能,强调了其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实质正义中的重要性。分析了劳动监察在平衡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不平等、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中的关键作用,并探讨了其在执法和解决劳资纠纷中的协调功能。还提出了完善劳动监察实施的路径,包括建立监察调解机制、扩充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权力和提升劳动监察的专业化水平,以适应经济新常态下的劳动关系和谐发展需求。
◆人工智能在医院业财融合中的作用及创新策略
本文首先概述了人工智能在医院业财融合中的作用,包括减少人工成本、提高工作时效、加强集中化管理;其次,分析了人工智能在医院业财融合中应用的侧重点,包括确定工作的主次关系、业务及会计工作的重组;最后,结合分析结果提出相应的优化策略,其中包括提高对应用的重视度、做好风险管控、完善内部组织结构、确定信息化工作标准、加强信息共享管理、合理选择工作工具及引进新的技术设备等。通过研究,旨在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在医院业财融合中的应用,帮助医院更好地实现精细化管理、智能化决策和风险防范,为医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试论医院成本分析与成本控制
探究医院当前成本分析与控制方面的发展现状。可通过网络搜集、大数据挖掘、实地调研等方法,并从管理理念、全面预算、内部控制、信息化管理四个层面落实成本控制,进一步合理压缩医院在各个方面的成本开支,稳步提升医院成本控制水平,创造更佳的医疗环境。
◆精细化预算管理在电网企业财务风险防控中的应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已不再适应当前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特别是在财务风险防控方面,要求电网企业必须采用更为精细化的预算管理方法以提高其财务管理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本文深入探讨了精细化预算管理在电网企业财务风险防控中的关键作用,分析了预算管理核心要素,并探索提高预算管理效率和风险防控能力的有效途径,以期为电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关于加强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几点思考
事业单位在提供公共服务中扮演着关键角色,但资产管理的不合理和低效问题日益凸显,影响了其信誉和公共利益的实现。本文强调了资产管理在提升运行效率和资源配置中的重要性,分析了资产配置不合理、缺乏监督和预算管理不足等问题。提出了加强信息化建设、预算管理、人员培训、监督检查、资产评估审计和分类管理等策略,以提高资产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促进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内部控制探析
本文深入探讨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内部控制问题。首先阐述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包括资产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以及内部控制在确保资产安全、合规和高效利用中的作用。随后,分析了当前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认识不到位、不利的外部环境、机制不健全和信息不完善等。最后,提出了一系列改进对策,包括强化人事管理、优化内控环境、完善制度建设和加强信息平台建设等,以提高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效率和效果,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识别及防范研究
本文分析了房地产企业在经济全球化和城市化进程中的财务风险识别与防范问题。首先,强调了房地产企业在快速扩张和市场变化中面临的财务风险;其次,定义了财务风险,探讨了其特征和类型;再次,详细分析了房地产企业筹资风险、投资风险、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的具体表现,探讨了这些风险的内部和外部成因;最后,提出了一系列内部和外部防范措施,以增强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稳定性和风险管理能力。
◆全面预算管理在房地产企业财务战略管理中的应用
本文探讨了全面预算管理在房地产企业财务战略管理中的应用。首先,阐述了全面预算管理的概念、特性及全面预算管理与房地产企业财务战略之间的关系;其次,分析了房地产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如预算管理体系不完善、预算分解存在模糊性、整体预算执行协同性较低和绩效考核体系单一等;最后,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管理策略,其中包括全面优化预算管理体系、加强财务管控与资金管理、完善标准化管理工具以及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等,以期为房地产企业更好地进行财务战略管理提供参考。
◆浅析证券虚假陈述中独立董事的民事责任
本文首先介绍了证券虚假陈述的定义及独立董事的职责,指出了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中的重要作用。探讨了独立董事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包括《公司法》和《证券法》中对独立董事勤勉义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中对独立董事责任的具体化。指出了当前独立董事民事责任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如勤勉义务认定标准不明确、责任形态未统一和履职风险过高等。最后,提出了完善独立董事民事责任制度的建议,包括完善勤勉义务认定标准、明确责任形态和完善履职保障。
◆新《公司法》下公司治理模式的变革与挑战
本文首先概述了《公司法》的演进和关于公司治理的两种主要模式,即股东会中心主义和董事会中心主义。指出尽管法律上倾向于董事会中心主义,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呈现出控股股东或经理层中心主义的特征。探讨了不同治理模式的优劣,分析了我国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如股东会决策效率低下、中小股东权利行使消极、独立董事与监事会职责混淆等。最后,讨论了《公司法》修订对公司治理模式的影响,强调了修订应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公司机构职权规范,合理分配权责,以促进公司治理模式的有效运行。
◆自动驾驶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制度的展开与构造
“如果自动驾驶汽车发生事故,谁来承担责任”?这一问题争论不休。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为此提供了有益借鉴。本文从自动驾驶技术对现行机动车保险制度的影响出发,立足于自动驾驶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制度的价值基础,通过比较借鉴域外自动驾驶保险制度,对我国目前的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制度进行调试与变通,从而实现对自动驾驶技术的创新发展和法律支持。
◆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研究
本文研究了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指出该机制在推动合规建设和提升企业法治意识方面的重要性,同时揭示了其与现行刑事司法制度不协调等问题,并提出了完善法律规范、完善评估标准和探索费用多元承担方式的建议,以降低涉案企业费用负担,确保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有效实施。
◆数字经济下个人信息监管的困境与思考
数字经济以数据和网络技术为基础,在为经济发展带来巨大潜力的同时,也给个人信息保护带来诸多挑战。文章首先分析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特点,包括公私一体化的立法路径和以私人机构为主要目标;然后讨论了个人信息监管面临的困境,包括行政机关的双重身份复杂性和合法性基础的模糊性;最后,提出了建立个人信息公益组织和确立明确的合法性基础等思考,以期通过内外结合的方式,提高个人信息监管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