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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官方微信公众号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规则》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大对涉企违规收费的监管执法力度
◆致敬中国价格协会原副会长张卓元荣获“经济研究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中国价格协会向张卓元学习倡议书
◆查处民办学校教育“乱收费”行为法律适用问题探讨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民办学校“乱收费”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时,大多引用《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和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规定。但民办学校“乱收费”行为表现多样,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民办学校“乱收费”价格违法案件中,要在查清违规收费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价格法》对民办学校“乱收费”行为进行监管,防范法律适用不当带来的执法风险。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对医院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
在经济持续优化改革的背景下,医院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许多医院要求政府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本文分析了在政府指导下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对医院财务管理的影响,指出合理的医疗服务定价对医院运营效益和患者权益的重要性。讨论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对供求关系、人力成本和补偿机制的影响,并提出了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背景下强化医院财务管理的策略,包括合理开放医疗服务项目、科学合理地进行成本测算,以及充分发挥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价值。
◆转供电环节未执行国家定价案法律适用浅析
福建省泉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商业综合体在转供电环节多收电费案件时,对于违法行为是适用《电力法》还是适用《价格法》存在分歧。为进一步厘清转供电环节多收电费违法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提升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和自由裁量适当,笔者对两起商业综合体在转供电环节未执行国家定价的电价标准收取电费案件进行比较分析。
◆市场监管部门价监竞争与反垄断工作动态
◆“三向发力”赋能公平竞争审查提档升级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聚力攻坚突破,全面提升“存量”“增量”政策审查力度,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向乡镇层面延伸。截至目前,累计审查文件950余件,废止修订53件,县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率实现100%,真正实现了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2024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框架作了具体规定。
◆从反不正当竞争视角分析数据抓取行为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已成为重要生产要素,因此数据抓取行为的法律规制显得尤为必要。本文分析了数据抓取行为的法律性质和规制模式,探讨了《著作权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不同法律途径的适用性。建议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般条款和互联网专条对数据抓取行为进行规制。提出了完善损害赔偿机制的建议,以期为法律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数据抓取行为的反不正当竞争规制研究
在当今数据经济新格局下,数据保护与数据流通冲突加剧,未达到平衡状态。数据抓取行为作为高效发挥数据价值的方式,同时存在侵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可能。本文探讨了数据权属不明确、竞争关系认定困难、违法性判定标准不明确等问题,提出了完善数据抓取行为反不正当竞争规制的路径,包括明确数据权属、限缩数据竞争关系认定、明确违法性判定标准体系,以促进数据保护与流通的平衡。
◆关键词广告中商标隐性使用的不正当竞争判定
对于关键词广告中的商标隐性使用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的问题,本文认为该行为不论是从适用一般条款予以分析,还是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公共利益、经营者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的“三元叠加”的法益角度考量,均具有一定的正当性。在具体个案中,应当始终以“混淆”作为判断标准和权利保护的边界,结合个案具体情况予以判断。隐性使用商标在没有导致混淆和误认的情况下,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提升功大于过,不宜将其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侵权问题研究
本文探讨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侵权问题,分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质和法律界定。在市场经济中,竞争是不可避免的,但竞争手段的合法性是法律关注的重点。《反不正当竞争法》旨在保护合法竞争,防止不正当手段造成的损害。讨论了现行法律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包括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并指出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如对“权益—损害范式”的依赖。建议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侵权”作限缩解释,对“侵犯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作扩大解释,以便更准确地适用法律并保护市场秩序。
◆竞争者信息交流的市场效果研究——兼论其在反垄断法规制体系中的定位
本文探讨了竞争者信息交流在反垄断法规制体系中的地位和影响,指出传统上被视为良性市场活动的竞争对手之间的信息交流可能对市场竞争产生限制性影响。特别是在寡头垄断市场中,这种交流可能替代明示协议,促成默示共谋。本文认为,尽管我国《反垄断法》尚未给予竞争者信息交流独立的规制地位,但纳入此行为进行规制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这不仅有助于解决默示共谋的规制难题,还能有效补充对明示共谋的规制,并为共谋行为的法律界定提供清晰的边界。
◆试论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反垄断法保护
在数字经济时代,个人信息成为了互联网企业竞争的关键资源,其收集和使用可能引发反垄断问题。本文探讨了个人信息保护在《反垄断法》中的应用,分析了现行法律框架的适用性和局限性,并提出了改进建议。研究表明,《反垄断法》在保护个人信息方面具有潜力,可以通过直接禁止滥用行为、促进市场竞争和间接保护隐私权等方式发挥作用。建议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法》与《反垄断法》的衔接,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执法机构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以确保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和市场的健康竞争。
◆走出错误成本的“错误”:数字经济时代反垄断监管范式转型
数字经济时代,传统的反垄断监管范式面临着重大挑战。数字平台的特有属性,导致了市场垄断风险的增加,传统的“错误成本”理论在应对这些新挑战时受到影响。本文主张,反垄断监管范式需要从事后处罚转向事前预防,以适应数字经济的复杂性和动态性。这要求监管机构采取更为积极主动的监管策略,以预防垄断行为的发生,保护市场竞争。
◆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逆向衔接问题研究
本文探讨了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逆向衔接的问题,指出在处理环境犯罪案件时,存在正向衔接顺畅而逆向衔接不畅的现象。以F市为例,分析了环境犯罪案件的处理现状,并识别了逆向衔接中的问题,包括公安司法机关移送不积极、检察机关监督缺失、信息共享平台功能未充分发挥等。建议应强化公安机关对环境案件逆向移送的责任意识,建立环境案件逆向衔接监督程序,并推进信息共享平台中逆向衔接功能建设,以完善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
◆浅谈大数据环境下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风险及防控
本文主要从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多维度、数字化的监管环境下,智慧税务系统通过采用“双随机、一公开”、信用加风险以及现场检查等方式,打造了立体多维的监管模式。企业一方面需要构建系统的税务管理制度、税务管理机构、风险识别机制、内部监督和考核机制、加强财务与业务交流等税收风险控制体系,建立税务创造价值等方面的税务全流程管理体系来加强整体风险控制;另一方面要区分增值税、所得税等税种,对纳税风险进行控制。从整体到微观,描述了大数据系统推送风险的要点及应对措施,阐述建筑施工企业税收风险的控制,供建筑施工企业参考。
◆超龄农民工劳动关系认定的反思与规制
通过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分析,本文提出超龄农民工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其劳动合同是否终止应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决定。本文认为,即使农民工享受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其劳动关系的存在与否应依据劳动关系的从属性特征来判断,而非仅依据年龄或是否享受养老待遇。建议应明确超龄农民工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保障其劳动权益。
◆直播带货中消费者求偿权实现的司法困境与出路
虽然直播带货为经营者与消费者的交易提供了便利,但是这种便利却没有作用于消费者维权领域。由于消费者的举证困难和高企的司法维权成本,导致直播带货中选择维权的消费者较少,更鲜有选择司法途径进行维权的消费者。为了缓解这一困境,更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文提出了运用区块链技术完善现有证据制度、合理利用线上诉讼,并尝试建设有序的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来降低消费者诉讼成本等靶向性建议。
◆我国家族信托制度的法律困境及策略
我国家族信托的规模不断扩张,不仅丰富了信托产业的类型化,也促进了信托产业发展的多样化。但家族信托的登记制度尚存缺陷,模式选择仍有争议。借鉴域外特定目的的信托模式,结合我国自身的发展实际,引入信托监察人机制,探索以适应我国国情的家族信托与公司相结合的自益模式。
◆跨境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制度研究——为新质生产力保驾护航
在全球化贸易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对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至关重要。《新加坡调解公约》的生效为商事调解协议提供了强制执行力,也为中国完善跨境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制度提供了机遇。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法治建设、推进自由贸易区试点、加快人才培养等建议,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自动化行政的困境与解决路径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持续发展与进步,自动化行政所占比例逐年攀升,这既可以减轻行政机关的工作负担,提升行政管理和服务的效率与水平,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为的偏颇。本文拟从探究自动化行政的内涵、剖析自动化行政的困境,并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及实践情况,对自动化行政的现实困境进行探讨,提出相应的措施。
◆经济法视角下乡村振兴困境与制度研究
本文从经济法的角度分析了乡村振兴的法治道路。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乡村振兴走法治化道路是必然选择。而且,乡村振兴追求共同富裕的目标与经济法的社会利益本位原则一致,需要以经济法为指导。本文基于山东省济宁市T村的产业发展条件与现状,探讨了经济法视角下乡村振兴工作在市场主体、财政和金融政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拓宽市场主体、完善财政和金融政策的建议和实现路径,以消除城乡差距,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业内竞争与商业银行稳健性之间的关系研究
受近期有关银行竞争与稳健性之间关系争论的启发,本文利用1295家商业银行的长期数据,研究了竞争在银行层面的影响,验证了“竞争—稳定”的观点,即面临更多竞争的银行不太可能承担过多风险。本文用不良贷款率指标来表示银行的稳定性水平和信贷风险承担策略;根据固定效应模型的结果,利润率较高的大型银行面临的风险较小,而发展较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尤能提高银行的盈利能力。研究结果表明,通过强化银行竞争的监管机制,可以起到改善金融稳定性的作用。
◆数字作品版权交易困境与解决机制
关于数字作品版权交易如何认定的问题,观点主要集中在数字作品版权交易是否完全适用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数字作品版权交易后续属性如何认定以及初次收益归属。司法裁判在“NFT第一案”中对数字作品涉及的法律属性认定、法律规范、法律责任等问题作出回应。本文通过对数字作品版权归属的认定标准和裁判观点的检视,分析了我国数字作品版权交易的合理性与局限性。秉承综合考察的理念,提出数字作品版权交易的归属以及可行的解决机制。
◆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建构
随着国家机构改革的深入,综合行政执法成为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方向。这种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的方式有助于解决执法权分散、职责不明确等问题,还可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但由于改革时间较短,综合行政执法实施中存在制度化不足、职责划分不清晰、缺乏统一调节机构、信息传递不畅和问责考核机制不足等问题。要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必须正视并解决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完善路径,包括加大制度建设、明确权责、建立权威协调构、打造信息共享平台和健全考核监督机制等,以期优化行政执法流程,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
◆元宇宙中虚拟数字人法律地位探析
随着元宇宙概念的兴起,虚拟数字人作为新兴的虚拟实体,其法律地位成为一个亟待探讨的问题。本文首先介绍了元宇宙的起源和发展,指出虚拟数字人在元宇宙中的多样性和重要性。探讨了虚拟数字人的定义和分类,并对真人驱动型数字人和智能驱动型数字人的法律地位进行了分析。本文认为,真人驱动型数字人不应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而智能驱动型数字人虽然表现出一定程度的自主性,但目前也不宜赋予其法律主体地位。提出了对虚拟数字人的法律规制建议,包括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和加强合同规制,以确保虚拟数字人活动的责任追溯和法律保护。
◆支持起诉制度的重启——以民事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为视角
本文探讨了我国支持起诉制度在民事公益诉讼中的应用及挑战。在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民事公益诉讼的背景下,该制度展现出新的活力。但现有立法和司法解释的不足也导致该制度的执行上出现主体单一、缺乏启动方式以及支持方式不统一等问题。本文通过对48份裁判文书的分析,旨在明确支持起诉制度的必要性,并通过完善体系规则、优化条件规则、落实启动规则以及规范方式规则,以解决现有制度所面临的困境。
◆比较法视域下我国数据立法的域外适用
在数字化时代背景下,数据治理和立法的域外适用成为国际关注的焦点。本文分析了域外数据治理模式,并指出我国数据立法域外适用的现状与挑战。提出了我国应构建完善的数据立法域外适用规则体系,警惕其他国家和地区数据立法的域外适用,并提升我国在国际数据治理中的地位。通过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使我国可以为全球数据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方案。
◆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与防范策略
科技成果转化属于科技创新链条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可促进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紧密相联,但也伴随着显著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本文分析了科技成果转化中知识产权的主要法律风险,包括权属划分、价值评估和机密泄露,提出了相应的防范建议,包括预先通过协议明确权属划分,避免纠纷;灵活合作,科学评估知识产权价值;以及强化内部控制,严格保守国家秘密。这些措施旨在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保护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
◆论合同领域内习惯的适用方式及冲突解决
本文探讨了在合同领域内习惯的适用方式及其与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习惯作为交易规则的一种形式,在市场经济中具有重要作用。我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确认了习惯之法律地位,明确了其在法律无明确规定时的补充作用。习惯在司法实践中可以作为调解手段、证明证据和裁判依据。然而,习惯的适用受到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限制。这些限制将确保习惯运用在法律框架内,并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约可得利益损失的司法认定研究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违约可得利益赔偿,可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因违约而导致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可得利益赔偿问题认定不一,多数持谨慎保守态度,加之存在证据难以确定、损失数额计算困难等原因,导致法院往往选择否定原告对于可得利益赔偿的主张。本文认为,司法实践中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需要各地法院严格依法认定: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得利益赔偿请求,应依法予以支持;对于可得利益数额计算困难的,要在具体案件中以案件事实为基础,灵活选取计算方法,对可得利益损害的具体数额进行确定并作出合理的司法认定。
◆论人工智能数据收集与利用的法定许可
生成式人工智能在以前所未有的方式颠覆智力作品创作过程的同时,也加剧了著作权人和生成式人工智能企业之间的摩擦,著作权市场面临市场失灵的考验。相较于当前的解决方案,建议探索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引入法定许可制度。该制度作为一种折衷解决方案,在合理衡量法定许可费用的基础上,满足了人工智能公司或机构对海量准确数据与著作权人对公平报酬的双重需求,又可以防止人类创造力成为人工智能工具的颠倒情况,从而兼顾人工智能企业的长远发展及著作权人和社会的整体利益。
◆论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制度的完善
近年来,检察机关越发重视自行补充侦查制度,具体表现为相关立法逐渐完善、司法适用率逐渐提升,但距全面落实仍有一定距离。总体来看,该制度存在案件圈定范围不合理、启动程序有缺位、侦查能力待提高、激励机制不健全等四个方面问题。对此,应当调整自行补充侦查案件范围、完善自行补充侦查启动程序、提升自行补充侦查能力以及完善自行补充侦查激励机制。
◆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的制度检视及法治完善
在“放管服”改革中,告知承诺制逐渐成为一种高频使用的行政许可方式,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适用边界不清、传统的事前监管模式失灵以及法律责任界定模糊的问题。本文首先对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的运作逻辑进行分析;其次,在厘清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的基础上对实施该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阐述;最后,针对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存在的法律风险初步提出相应的规制策略,以期推动告知承诺制的理论与实践的互动共演。
◆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研究
本文探讨了行政公益诉讼中原告资格的相关问题,分析了原告资格的含义、理论基础,并指出了现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如原告主体范围过窄、检察机关独占诉权可能不利于权力制约和权利救济等。提出了完善建议,包括赋予社会组织和公民原告资格,并对行政公益诉讼主体资格进行合理限制,以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保障社会公众利益。
◆浅析违约方合同解除权及其行使规则
实践中并非所有的合同都能够履行完成,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对于守约方是一种利益平衡机制。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和遵守合同严守原则对于违约方并不冲突,能够有效解决合同僵局问题。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明确规定了违约方合同解除权,但如何运用该条款仍存在争议。本文通过对该条款的梳理并结合《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分析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条件和解除后果,以期能更好地运用违约方合同解除权。
◆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之否定
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制度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曾在私法领域占据着重要地位。但在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当下,这一条款已背离了立法者的立法初衷。同时,《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买卖不破租赁条款已经能较好地保护承租人的权利,缔约租赁合同的双方也同样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对于租赁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因此,未来在完善我国《民法典》时应废除关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规定,从而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
◆新经济形态下企业生命周期成本的创新运用
在新经济形态下,企业面临着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不断压缩的经济效益增长空间。为了适应这一新的市场环境,企业必须采取创新的成本控制策略,以实现精细化管理并提高成本信息的合理性。生命周期成本管理作为一种有效的管理工具,能够帮助企业深入分析成本的差异性,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本文基于企业实际发展情况,探讨了生命周期成本管理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创新应用模式,并针对成本控制中的关键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强化措施。
◆试论事业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中的困境及对策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型,事业单位管理模式的变革也随之到来,并越来越倾向于采用现代企业的运营模式。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规律,事业单位必须在绩效管理方面进行创新。本文首先分析了事业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价值,指出其在提高预算质量和推动单位发展的重要性。其次揭示了当前事业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措施和优化策略,旨在帮助事业单位解决预算绩效管理中的挑战,提升管理水平,从而有效应对市场经济的压力。
◆试论全面预算在高校财务管理中的运用
高等院校随着学生规模的迅速扩大,资金收入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如何管理使用好资金成为了高校财务管理的重中之重。全面预算管理的应用能够帮助高校实现发展目标,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基于此,高校必须采取多种措施全面加强预算管理工作,才能使内部的工作有机地协调起来,为自身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本文首先对全面预算工作进行了简要的介绍,再结合全面预算管理在高校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预算管理机制不健全、缺乏全面预算管理意识、缺乏科学合理的全面预算编制等问题,就有效运用全面预算管理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
◆信息化背景下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优化策略探讨
信息技术在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广泛应用极大改变了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模式,也为其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会计信息化和财务数字化建设顺应了信息化背景下国有企业变革和转型的要求,能够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和财务决策提供更智慧的指导和帮助,提高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效率。本文从信息化背景下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优化的重要性入手,对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包括信息化建设认知程度不深、财务管理流程并未统一、财务系统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针对性地提出了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优化策略,包括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打造完善的财务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业财融合的管理模式等,旨在为国有企业在信息化浪潮中实现更高效、透明、科技化的财务管理体系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指导。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措施
在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市场环境日趋复杂,因此,事业单位要实现健康长远的发展,就应与时俱进,不断优化自身的预算管理工作。但就目前情况来看,事业单位还存在对预算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足、预算管理工作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以及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不合理等问题。本文通过对事业单位现阶段所存在问题的探讨,提出了完善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监督、优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等优化对策。旨在为事业单位建立良好的预算管理体系,实现预算管理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于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的改革研究
新时代下,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要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就必须持续加大财务管理信息化改革力度。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其信息化建设对于提高企业运作效率、建立及维护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我国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还处于信息化改革的探索阶段,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又由于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承担着特殊的使命,因此在推进财务管理信息化改革的道路上任重道远。本文主要对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改革的背景、意义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改革提供参考建议。
◆新时期10kV配电工程管理与造价控制探讨
工程管理,是指通过合理有效的组织、计划、监控和控制,使工程项目能够按照既定的目标和要求进行实施的过程。配电工程对完善基础设施,满足居民不断增加的用电需求意义重大。做好配电工程管理与造价控制,可以持续提高配电网的工作效率,满足迅速增加的用户需求,有助于提高地区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生活品质。本文以10kV配电工程实例为依托,就新时期10kV配电工程管理与造价控制进行剖析,给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对策,以期能为配电工程的有效落实提供参考。
◆白酒行业经营情况分析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行业竞争的加剧,中国白酒行业的发展面临更多的机遇与挑战。本文以Y公司为例,在阐述企业经营现状的基础上,基于财务分析的角度,分析当前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在推动Y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的同时,为中国白酒行业发展提供理论借鉴。
◆国有企业应收款项管理的现存问题及应对方法
在国有企业的经济活动中要经常面对应收账款的管理问题,这不仅影响其资金流动性,也会影响其财务健康。目前,国有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主要面临以下几个主要问题:风险防范意识不足、管理体系不完善、客户信用评价体系缺乏、考核机制不充分以及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不足等。为了应对这些问题,建议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架构,构建动态的客户信用评价体系,优化应收账款的动态化管理,建立有效的考核奖惩机制,以改善应收账款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财务风险。
◆新会计制度下医院财务成本核算在绩效考核中的应用分析
在当今医疗体制改革背景下,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对医院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财务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直接关系到医院的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将财务成本核算融入绩效考核体系,不仅有助于医院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还能提升医疗服务的整体质量。基于此,本文旨在探讨新会计制度下医院财务成本核算在绩效考核中的应用,分析其在提高医院管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以期为医院管理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