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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2期杂志要目 【2023-02-27】

2023年第2期要目

◆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反垄断工作会议暨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部署会召开

踔厉奋发 勇毅前行 以价格监管和公平竞争促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省价格监管机构历经数次变革,2012 年,湖南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作为全国第一家省级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机构正式成立;2014 年并入湖南省发展改革委,为直属行政执法机构;2018 10 月整体转隶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伴随机构改革变动,但监管为民的初心、服务中心的恒心、改革创新的决心始终不变。2015年至今,湖南省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9408件,实施经济制裁 9.4 亿元,其中退还用户 2.89 亿元。

◆北京、江苏、浙江、江西、宁夏、贵州、甘肃、云南、西安等省市价监竞争与反垄断工作动态

北京市发布规范春节期间市场价格和竞争秩序的提醒告诫书;江苏省整治涉企违规收费抓“四高”;浙江省以高水平反垄断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江西省部署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宁夏部署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贵州省召开防疫物资价格执法工作推进会;甘肃省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工作;云南省引导行业自律 万家药店联合承诺稳价保质;西安市全力维护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

加大涉企收费监管力度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着力做到“五个强化”,注重推进系统综合治理,构建机制、总结经验、取得了成效。2022 年,全省立案查处涉企违规收费779 件,实施经济制裁 2.15 亿元,为助企纾困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了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把握“五种关系”保供稳价成效显著

青岛市市场监管系统采取积极的稳价格监管举措,紧紧围绕“疫情防控+ 保供稳价”的职责使命,扎实开展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工作。未出现哄抬物价现象,全市蔬菜副食品、医疗用品价格保持了稳定。

◆多措并举强化重点医疗物资保供和监管工作

自国家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广东省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担当,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抗原检测试剂、N95 口罩等防疫物资和连花清瘟、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等重点药品的保供和监管工作。

坚持“七个聚焦”推动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见实效

2022 年以来,贵州省铜仁市坚持“七个聚焦”,扎实推进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集中供热定价成本监审工作探析

近年煤炭价格大幅度波动,加之人力成本不断上升、环保投入大幅度增加,导致很多供热企业亏损严重,纷纷要求提高取暖费收费标准。取暖费由政府定价,定价成本监审是政府制定价格的主要程序。本文拟对河北省供热定价成本监审的相关问题进行探析,以期能对各地供热定价成本监审工作有所帮助。

◆创新监管机制 助力涉企违规收费整治

着力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切实保障惠企政策落地,是打造“六最”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山西省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涉企违规收费治理作为 2022 年的一项重点工作,通力合作、多点触发、阶段推进,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取得了积极成效。

◆专业市场内停车及收费监管机制探讨

根据对专业市场内乱停车、乱收费的投诉分析显示,主要由专业市场在办理停车备案登记证和收费标准登记上存在问题造成。市场管理方虽然无法提供合法的停车及收费手续,但其往往以加强车辆管理、清洁维护、占道交易等名义收取停车费,其收费标准也大都超过政府制定的室外停车场指导价,致使专业市场内停车收费问题逐渐成为社会顽疾。

◆浅析企业反垄断合规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本文结合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企业反垄断合规机制建设情况,分析反垄断合规辅导中遇到的难点,就进一步提升企业合规经营能力提出意见建议。

◆经营者涉嫌串通抬高商品或服务价格法律适用分析

河南省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同行业多家经营者涉嫌串通抬高商品或服务价格,侵害消费者利益。针对经营者该违法行为应当依据《价格法》还是《反垄断法》行使执法权时,执法人员产生了不同意见。就此,笔者就两种意见试作分析讨论。

◆数字市场监管改革的需求挑战与对策

推动实现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成为优化政府与市场关系、协调国内与国外发展关系的监管改革需求。然而,由于适应数字市场动态竞争不畅、规则体系建设尚不完备、执法机制和手段较为单一的限制,数字市场监管改革面临诸多现实挑战。为此,数字市场监管改革应持续贯彻积极的包容审慎原则,以适用数字市场动态竞争的特点;不断完善竞争规则,实现对损害市场竞争行为的规制全覆盖;探索构建协同多元的执法机制,全面提升数字市场监管能力和现代化水平。

◆经济法视域下直播带货虚假宣传的法律规制

后疫情时代,直播带货发展迅速,在助力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网络直播营销行业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不正当竞争的问题日益突出。应当防范直播带货虚假宣传的法律风险,细化标准、加强监管、协同共治,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强化反垄断监管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强化反垄断监管,有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互联网领域差异化定价的法律规制

本文以互联网领域的差别化具体场景为研究视角,通过厘清互联网差异化定价现有法律规制要求,进而总结互联网差异化定价的合法边界,再以此为基础阐明现有具体场景的结果及其影响,最后就如何解决这种法规规定与现实冲突问题提出相应建议,以期促进差异化定价商业模式的良性发展。

◆招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问题及治理对策

    2022 年,江苏省淮安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对网上公开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文件开展公平竞争专项审查,审查发现部分招采文件中存在若干值得关注的问题, 亟需采取长效治理对策。

◆一起商业诋毁案引起的思考

2020 11 月初,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2315 投诉举报中心,陆续收到大姚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 9 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大姚县某某置业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投诉举报,请求依法调查处理。

◆某加油站不正当有奖销售案解析

2022 8 24 日,江苏省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来信举报,反映某加油站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开业活动信息称,“汽油直降 2.2 /”,其行为属于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请求查处。

◆互联网平台封禁行为的规制研究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平台的不断扩张,各大互联网平台之间的明争暗斗愈发激烈,相互封禁行为也越发普遍。一些超级互联网平台对其他平台的 API 接口、链接进行封禁等行为,严重违背了互联网“互联互通”的宗旨,既破坏了市场竞争,也减损了广大用户的使用体验,更存在垄断的嫌疑,但传统的认定方式在界定市场支配地位及相关市场等要素方面存在失灵的现象,为此需要引入“必需设施”及“守门人”原则,结合具体案件分析平台的封禁行为。

◆数字平台企业垄断形成与规制

数字平台企业形成垄断的原因主要有市场壁垒、独家交易协议和网络效应垄断等。除了传统反垄断禁令救济、企业拆分、鼓励企业的内部竞争以保存垄断企业的完整性外,还有技术兼容和数据信息共享以有效应对垄断企业的规模经济或者外部网络效应。反垄断成本高昂且耗时较长,还可能会受到利益群体偏见和执法偏见的影响,数字平台企业反垄断个案处置优于政府监管。数字平台企业反垄断救济措施的目标应是,提高产品或者服务的产量和质量,降低其价格。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制度的困境与优化路径

随着数字化时代的推进,网络外部性、市场双边性的影响愈发明显,为经营者集中审查带来了诸多挑战。2022 年新《反垄断法》的出台实施,虽然解决了部分问题,但对于审查申报标准单一、竞争损害评估困难以及事后审查缺失的问题仍然缺乏回应,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亟需革新。因此,在立法层面构建多重申报标准、增设竞争损害评估手段;在执法层面强化事后审查的方法是优化经营者集中审查路径的可行思路。据此,应完善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应对数字经济的复杂性。

市场普遍看好我国经济发展 但风险问题将更加多元化

2023 年随着疫情对经济运行的影响整体减弱,财政、货币、产业政策协同发力,市场主体信心提升,内需潜力逐步释放,我国经济运行将呈现稳步恢复态势,但一些领域的风险仍不容忽视。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研究

民营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营商环境的优化,近年来国家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提供了有力支持。本文阐释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内涵,分析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民营企业的重大意义,归纳了当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在民营企业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出了进一步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路径。

◆浅析金融科技“监管沙盒”在我国的适用

近年来,金融科技创新快速发展,但因金融监管制度的不完善,导致许多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连带了金融市场秩序的不稳定,金融业面临的问题亟需用新的监管机制来解决。本文将从“监管沙盒”基本概念出发,对当前我国金融科技监管现状进行分析和研究,探讨金融监管在其他国家和地区适用所带来的经验以及对我国的启示,同时结合我国现有监管制度和基本国情,对引进“监管沙盒”制度在我国适用的必要性提出相关建议。

◆我国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驱动力法律困境及破解路径

发行央行数字货币有利于提高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同时维护我国的货币主权和国家金融安全,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对经济的预测和调控作用,减少货币的发行、流通和管理费用。但作为一种全新的法定货币形式,其在发行事项上出现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推动政府采购规则统一势在必行

在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深入的背景下,按照建设统一大市场的要求、加入 GPA 和优化营商环境等要求,同步推进《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两法修订,建立以政府采购法为主导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势在必行。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2023 年度征订优秀单位